澳大利亚加密货币持有者或因税务案件获数十亿美元退款
澳大利亚法院最近的一项裁决可能改变加密货币(尤其是比特币)的征税方式,这可能会导致全国加密货币投资者获得数十亿美元的退款。
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是在处理涉及被盗比特币的刑事案件时作出的。法官宣布加密货币应被视为另一种形式的货币,而非投机性资产,这引发了对澳大利亚税务局 (ATO) 对加密货币收益征税合法性的质疑。
比特币盗窃案引发重大税务影响
该案涉及前澳大利亚联邦警察(AFP)警官威廉·惠特利(William Wheatley)的刑事审判。他涉嫌在2019年的一次毒品调查中窃取了81.6枚比特币,当时这些比特币的价值约为73万澳元。如今,这批比特币的价值已飙升至超过2000万澳元(约合1300万美元),令人瞩目。
然而,真正引起法律和加密货币界关注的并非盗窃案本身,而是维多利亚州地方法官迈克尔·奥康奈尔 (Michael O’Connell) 对比特币性质的解读。
在裁决中,法官认为比特币类似于澳元 (AUD),是一种财产,而不是投机性资产(如外币、股票或黄金)。这是目前澳大利亚税务局出于税收目的对比特币的分类。
惠特利的辩护团队则提出,比特币是信息,是一种软件分类账中的信用条目,因此不能被认定为财产,也无法被盗。
挑战澳大利亚税务局的资本利得框架
目前,澳大利亚税务局将加密货币归类为资产。这意味着,任何出售、交换甚至使用加密货币购买商品和服务的行为都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然而,如果比特币像法官所解释的那样被法律视为一种货币,那么这些交易可能不再适用于资本利得税制度。
尽管法官并未明确说明该裁决对税收的具体影响,但分析人士认为,该案可能会上诉至澳大利亚高等法院,以进一步澄清其对税务机构的影响,以及比特币是否可以被视为财产。
根据 法律专业人士 的观点,如果高等法院支持这种新解释,可能会迫使澳大利亚彻底重新审视加密货币的税收政策,并可能为追溯退税打开大门。投资者可能有资格索回过去因加密交易缴纳的数十亿美元税款。
值得注意的是,惠特利对该判决认定比特币构成盗窃罪的部分提出了上诉。
ATO与加密货币持有者的利益冲突
这一裁决对澳大利亚税务局以及在澳大利亚持有加密资产账户的190多万纳税人可能产生深远影响。
澳大利亚税务局表示,由于比特币交易通常与其他收入和资本利得税(CGT)申报捆绑在一起,他们无法提供具体缴税金额的数据。如果案件发展到需要大规模退款的程度,这可能会给税务局带来额外压力。
尽管加密货币持有者对此抱有乐观态度,但法律评论员警告称,这项裁决不会自动改变现行法律。要将比特币的货币地位纳入法典并确定其税收待遇,仍需明确的法律挑战或新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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