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铁路10月起全面推行电子发票
自10月1日起,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将全面推行电子发票制度,对在此之后乘车的旅客,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9月30日是最后一天可领取纸质报销凭证的日子,不少旅客专程前往车站窗口办理打印,以此作为出行记忆的留存。
此次调整仅涉及纸质报销凭证的停用,并非取消纸质车票。此前有部分公众对此存在误解,需明确区分两者。铁路部门将继续通过官方客户端、手机短信等方式,向旅客发送电子化行程信息,保障出行信息获取不受影响。
对于仍需纸质材料提示行程的旅客,车站人工窗口及自助设备将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单”的打印服务,满足多样化需求。该提示单可用于行程参考,但不具备报销功能。
需要开具电子发票的旅客,可在乘车后凭购票时所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车站售票窗口或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并获取“扫码开票单”。随后,本人或委托他人可通过官方App扫描二维码,补全相关信息并完成核验后生成电子发票。
此外,购票人或代办人可为已购车票以及产生的退票费、改签费申请电子发票。通过线上渠道完成购票、退票或改签操作后,可凭乘车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订单号与购票人身份信息,在车站窗口申请开具相应发票。
在车站窗口现场购票且需开具发票的,可当场凭乘车人身份证件直接办理;若无法提供乘车人证件,也可使用购票人身份证件申请。代办人办理退票或改签并需开具费用发票的,可凭乘车人证件当场申领相关电子发票。
车站将提供“扫码开票单”,购票人或代办人使用官方App扫描单据上的二维码,按提示填写信息并通过验证后,即可完成电子发票的开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