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充电宝规定宽松:不限品牌与3C认证
近日,民航局出台规定,明确禁止携带没有3C标识以及属于召回范围的充电宝登机,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公众也关心类似规定是否适用于高铁出行。
就此问题,相关部门表示,目前铁路运输执行的是国家铁路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中的相关规定。根据该目录,“标志清晰、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充电宝,不属于限制随身携带物品范围”。
铁路12306客服人员也回应称,在乘坐火车时,对充电宝的检查并不涉及是否具备3C认证,也不限制品牌,只要单块充电宝的额定能量不高于100Wh,即可随身携带。
由此可见,目前高铁对于充电宝的携带要求相对宽松,不查验3C标识、不限制品牌,仅以额定能量作为判断标准。
此外,也有部分网友反映在搭乘地铁时遇到对充电宝的检查。有媒体通过电话咨询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的地铁运营客服了解到,一些城市地铁对乘客携带的充电宝数量和容量有一定限制,但均未提出必须具备3C认证的要求。未被列为禁带品的、正常使用的充电宝,均可进站。
其中,深圳地铁及太原地铁方面表示,乘客每次进站可携带的充电宝不得超过两个,且每个的容量不得高于20000毫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