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最低年限如下:
1. 房屋和建筑物为20年; 2.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 电子设备为3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这意味着新的企业所得税在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中没有规定,企业可以自行合理确定净残值率,不受以前的5%要求的限制。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把握净残值率的比例。
1. 房屋和建筑物为20年; 2.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 电子设备为3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这意味着新的企业所得税在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中没有规定,企业可以自行合理确定净残值率,不受以前的5%要求的限制。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把握净残值率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