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相关规定企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福利费不能抵扣进项税。企业收到业务招待费、福利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税务处理上,需要先认证专用发票,才不会造成滞票现象,也方便税务机关核对,然后企业将认证完的进项税额做进项转出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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